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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根据第3/2011号行政法规《残疾分类分级的评估、登记及发证制度》的规定,社会工作局自2011年起接受「残疾评估登记证」的申请,并为残疾程度达到法定评估准则的本澳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发出「残疾评估登记证」。
为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士参与及融入社会,社会工作局自2014年推出首阶段的「残疾评估登记证」优惠计划以来,得到超过100个公共部门、公共事业机构、非牟利机构及商业机构向应参与,提供多项优惠措施包括优先服务、费用折扣或豁免等。
为了让优惠内容可涵盖至残疾人士的各个生活层面,社会工作局邀请更多的公共部门、公共事业机构、非牟利机构及商业机构参与新一期「残疾评估登记证」优惠计划,以让残疾人士可享用更广泛的优惠。本优惠指南刊登了新一期优惠计划的157个参与单位,合共提供303项优惠内容。未来,社会工作局将持续与社会各界沟通,鼓励更多单位加入本优惠计划,以便创设更佳的条件支持残疾人士康复及融入社会。

社会工作局局长
韩卫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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