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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原则、愿景、政策目标、策略方向及年期划分
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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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标
十年规划的整体政策目标是落实预防残疾以及使残疾人士康复及融入社会,确保残疾人士在机会均等之情况下,真正享有及承担其他市民同获承认及同受约束之权利与义务。

服务範畴

政策目标

预防和鑑定

尽量减低身体机能缺损的发生机会(一级预防),以及减轻残疾和预防残疾恶化(二级预防)。

医疗康复

减轻创伤、疾病或残疾之后遗症,恢复躯体功能及精神功能,增强剩馀能力;并尽可能使患者完全恢复从事正常活动之能力,使他们能独立生活,重新融入社羣。

学前训练及托儿所

为初生至六岁的残疾儿童或可能成为残疾的儿童提供全面的学前和托儿所服务,为这些儿童提供有助身心发展和提升社交能力的早期介入服务,让他们可在融合的环境下学习和成长,以及协助家人回应他们的特别需要。

教育(包括非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保障残疾人士,在不受歧视和机会均等的情况下,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确保在各级教育实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和终生学习,并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童提供完善的基础及高等教育机会;支援他们无论在特殊教育或融合教育环境之下,充分开发潜力,培养自尊自重精神;充分地发展残疾人士的个性、才华和创造力以及智慧和体能,增强独立生活和适应能力,切实融入社会;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潜能。

工作、就业和职业康复

让残疾人士不受歧视地享有同等就业机会,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其他人士同样享有自由选择工作权利,并享有公平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促进残疾人士在公开市场上就业机会和职业提升,推动工作机会均等,为他们提供合适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康复服务,以提升其竞争力。

住宿照顾

基於社区照顾为主,住宿照顾为辅的理念,让未能独立生活及家人无法给予充分照顾的残疾人士获得合适的住宿照顾和所需训练,并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从而给予其返回社区生活的选择。

社区支援

为残疾人士提供所需的训练及支援,协助他们发展潜能,增强他们独立生活的能力,让他们能继续在家中生活,充分融入和参与社区,及提升照顾者的照顾能力和减轻他们的负担,从而改善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的生活质素。

社会保障

提供适切的基本生活保障、卫生护理和其他津贴,给予长期或暂时无法满足日常生活的基本及特殊需要的任何居民,包括残疾人士,以维持基本和合理的生活水平。此外,透过发放「残疾津贴」,体现澳门特区对残疾人士的关怀。

自助组织的发展

支持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发挥助己助人的精神,以及鼓励残疾人士参与社会,在康复政策及服务的制订、推行和监察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无障碍通道设施和交通

旨在为残疾人士建设一个无障碍的建筑和出行环境,让他们可以自由进出所有建筑物和使用公共交通服务,能够独立和充分地参与生活与社会事务的各个方面。

资讯及通讯科技应用

旨在确保残疾人士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无障碍地利用资讯和通讯,包括资讯和通讯技术和系统,加强他们独立生活的能力和充分参与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素,并协助他们融入社羣。

康体及文艺活动

旨在保障残疾人士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康体和文化生活;提供无障碍的文化、影视、和戏剧等活动、和进出文化体育、娱乐和旅游场所;使残疾人士能够有机会为自身利益并为充实社会,发展和利用自己的创造、艺术和智力潜力;鼓励和促进残疾人士尽可能充分地参加各级主流体育活动;确保残疾人士有机会组织、发展和参加残疾人士专项体育、娱乐活动,并为此鼓励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提供适当指导、训练和资源。

公众教育

提高整个社会对残疾人士的认识,促进对残疾人士权利和尊严的尊重;消除对残疾人士的定见、偏见和有害做法;提高对残疾人士的能力和贡献的认识;透过公众教育,让市民接受残疾人士是人类多样性的展现,明白尊重差异、社会共融,让残疾人士能够全面参与社会,及获得平等机会发展和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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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836 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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