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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推行和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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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推行和评检
统筹、协调和执行机制
为有效落实及适时调整澳门特区康复服务十年规划,特区政府将通过下列安排,持续推进有关工作:
  • 行政长官:负责领导及监督十年规划的推行。
  • 跨部门策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评估十年规划的实施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建议。小组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担任组长,社会工作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组成部门包括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法务局、民政总署、统计暨普查局、劳工事务局、卫生局、教育暨青年局、体育局、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社会保障基金、土地工务运输局、房屋局、交通事务局。策导小组视乎工作需要,可向上级机关建议新增成员,亦可邀请相关公共部门、私人实体及专家学者列席相关会议,参与有关工作。
  • 复康事务委员会:负责监察十年规划的落实和执行,就计划的进展发表意见,因应情况需要提出改善建议。当委员会讨论有关事宜时,跨部门策导小组的所有组成部门均须参与有关会议,回应和跟进相关意见。
  • 跨部门执行小组:由跨部门策导小组成员委派的领导及/或主管人员组成,负责根据策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就跨部门的合作项目开展协作行动。执行小组因应工作需要,可设立专题工作小组或透过专题工作会议,邀请相关公共部门、私人实体及专家学者参与相关会议,就具体的议题和计划进行探讨,研究及拟订具体的工作建议,提交策导小组讨论和考虑。
  监察、评估和检讨机制
  • 评检系统:
    为有效推行各範畴的工作计划,十年规划将设有评检系统,按计划的推行时间进行各层次的评估工作。同时亦会透过公众参与,尤其持续聆听残疾人士及其家属、康复服务组织,以及社会各界对计划推行情况的意见,务求令相关工作能适合残疾社群的需要,并持续进行改善及优化。
  • 结构与运作:
    评检系统由每年的年度评检、於第五年进行的中期评估,以及於第十年进行的十年总结所组成,按照工作的进展阶段进行不同层次的评估和检讨,并会於完成评估后会对外公布结果。有关的评检结果将提供客观的实证资料,有助於特区政府因应残疾人士的需要和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及更新。
    • 年度评检
      各个参与十年规划的公共部门,须於每个年度完结时,向跨部门策导小组汇报该年的工作进展、成果及检讨意见,以及未来两年的行动计划。而策导小组将在该年度完结后紧随年度的第一次复康事务委员会引介情况,听取意见,并在随后向行政长官提交年度评检报告。
    • 中期评估
      十年规划开展后第五年,跨部门策导小组将会进行中期评估,透过结合持份者意见调查、部门评估,以及其他研究方法,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检,同时因应残疾人士需要和社会发展,调整随后五年的规划内容,使能与时并进。跨部门策导小组完成有关评估后,将在第五年完结后紧随年度的第一次复康事务委员会,向委员会引介情况,听取意见,并在随后向行政长官提交中期评估报告。
    • 十年总结
      十年规划完结后,跨部门策导小组需要对有关工作进行总结,在完成后向复康事务委员会引介情况,听取意见,并在随后向行政长官提交十年总结报告。此外,策导小组亦须在十年规划开展至第八个年度,即在2023年开始筹备制订2026至2035年的新一个十年规划,以确保前后两个十年规划能无缝衔接,让相关工作能持续推进。
康复服务组织、残疾社群及公众之参与

十年规划的执行过程,尤其於阶段性的评估工作中,将会通过各种适当方式,例如服务使用者回馈、面谈访问、问卷调查、焦点小组和民意分析等,充分听取残疾人士及其家属、康复服务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及建议,以让公众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各项计划的有效执行和完善发展。

其他关注事项

“康复服务十年规划跨部门研究小组”在过去两年多的研究和残疾业界的谘询过程中,知悉一些持份者关心但超出小组工作範畴及/或须作进一步研究的复杂课题,其中包括修订《复康纲要法》、加强反歧视的机制、订立就业配额制度、设立残疾人士信托基金等等。特区政府将在十年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对有关课题进行跟进研究,因应结果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

地址:澳门西坟马路6号
电话:2836 7878
传真:2835 8573
电邮:pr@i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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