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福利
查询电话:
(镜湖医院住院处) 8295 0101
(急诊)8295 0133
(第二门诊) 8295 8111
(氹仔医疗中心急诊)8295 4001
申请单位:卫生局
申请资格:
- 持有「残疾评估登记证」之澳门永久性居民。
内容:合资格的申请者可使用由卫生局资助的住院、急诊(注1至4)及第二门诊服务(注5)名额。
注:
1. 急诊资助适用於镜湖医院急诊科及镜湖医院氹仔医疗中心急诊科。
2. 包括非紧急医疗服务。
3. 每个固定资助金额为澳门币230元,求诊人士需自付超额部份。
4. 符合资格且有合理需要的人士,每48小时可使用1次急诊资助。
5. 符合资格且有合理需要的人士,每48小时可使用1次门诊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