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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早疗服务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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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早疗服务
  • 1. 若家长/照顾者怀疑孩子发展较同龄儿童慢,应该怎样做? 回答

     对於怀疑6岁或以下孩子疑似有发展障碍的儿童,可透过以下方式进行评估:
    1) 亲临居所所属卫生中心求诊,卫生中心医生评估孩子的情况,有需要时则会转介至儿童综合评估中心进行评估。
    2) 托儿所在托儿童,可透过所属托儿所向社会工作局通报,社会工作局将安排幼儿到所属卫生中心就诊。
    3) 而已入学的儿童,则可透过就读学校直接向教育暨青年局寻求协助及安排评估。

  • 2. 3岁以下的儿童已被本澳或其他地方医疗单位发出之评估报告确定孩子有发展障碍,可直接申请治疗服务吗?如何申请? 回答

    (1)     家长可持有关评估报告,亲临儿童综合评估中心向社会工作局提出早疗服务申请。
    (2)   家长可持有关评估报告前往康复服务各早疗中心求助,中心社工会协助收集相关资料,并转介至社会工作局跟进。

  • 3. 对於已被确诊的3岁以下儿童,社会工作局能提供什麽服务? 回答

    社会工作局会提供早疗谘询服务,同时为已确诊的儿童进行服务配置及转介,以及为儿童及家长提供心理情绪支援及个案管理服务。

  • 成人服务
  • 4. 残疾人士需要康复日间服务,应如何申请? 回答

    市民提出日间康复服务的申请方式如下:
    (1)   有需要的申请人可向社会工作局辖下社会工作中心或亲临康复服务综合评估中心提出申请;
    (2)   或可於社会工作局网页填妥资料并提出申请;
    (3)   或自行填写日间康复服务配置申请表,并递交至社会工作局康复服务处;
    (4)   倘申请人为康复设施的服务使用者,可经相关设施转介至社会工作局康复服务处。

  • 5. 需要康复住宿服务,应如何申请? 回答

    (1)   亲临社会工作局辖下社会工作中心提出申请;
    (2)   倘申请人为康复设施的服务使用者,可经相关设施转介至社会工作局康复服务处。

  • 6. 短期暂住服务是甚麽?如何申请? 回答

    短期暂住服务旨在为智障人士的照顾者提供短暂舒缓照顾压力的机会,照顾者可就智障家人的个别需要,自行向有提供短期暂住服务的康复住宿设施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照顾者须在使用服务前两星期至一个月向康复服务住宿设施提出申请,而不同设施申请期会有不同,详情请参阅「短暂住宿设施名单」;如遇紧急或突发情况下,照顾者亦可与相关设施联络,该等设施将因应情况酌情处理。倘未能成功申请服务,则可透过所属的日间康复服务设施向社会工作局作出转介,又或前往社会工作局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提出申请,经由社会工作局人员评估后,将转介至合适的康复住宿设施提供短暂住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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