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行动计划的政策原则、愿景、总体目标
(一) 政策原则
(二) 愿景
(三) 总体目标
1. 支持残疾人士实现个人的目标及社会的发展目标,并确认残疾人士既是推动发展的力量,也是发展的受益者,承认残疾人士对社会整体福祉、进步和多元化所作的宝贵贡献。社会须确保残疾人士享有无障碍环境,参与发展的所有方面,并且要在澳门特区的发展议程中适当考虑到所有的残疾人士。
2. 遵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各项原则,包括:
- 尊重固有尊严和个人自主,包括自由作出自己的选择,以及个人的自立;
- 不歧视;
- 充分和切实地参与和融入社会;
- 尊重差异,接受残疾人是人的多样性的一部分和人类的一份子;
- 机会均等;
- 无障碍;
- 男女平等;
- 尊重残疾儿童逐渐发展的能力并尊重残疾儿童保持其身份特性的权利。
(二) 愿景
缔造一个以平等权利和共融为本的社会,残疾人士可以在无障碍和相互包容的环境中全面参与社会。
(三) 总体目标
透过《2026至2035年康复服务十年行动计划》的各项措施,尤其通过加大智能科技的应用,完善无障碍的建设和营造社会共融的环境等方法路径,回应残疾人士在「身心康复」、「发展潜能」、「支援保障」及「共融环境」四大範畴的服务需要,藉以支持残疾人士更好地迈向独立生活、平等参与及全面发展的康复理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