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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手续
续期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时必须递交下列文件(有关文件将不获发还):
  1. 填妥的残疾评估登记证申请表(表格下载);
  2. 申请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
  3. 申请人彩色吋半或两吋近照两张;
  4. 住址证明副本(地址如没有更改,无需递交);
  5. 若申请由代理人代为提出时,尚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6. 若转换新的代理人,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及其他相关文件:经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声明,或 / 及由该第三人签署代申请人提出申请之理由的声明,又或能证明该第三人与申请人存在相关代理关系的其他文件。
 
残疾评估登记证申请表索取地点
社会工作局总部(澳门西坟马路6号)
康复服务综合评估中心(澳门关闸马路25号利达新邨第二期二楼)
各区社会工作中心
 
递交途径
  1. 亲临上述地点递交;或
  2. 邮寄至澳门关闸马路25号利达新邨第二期二楼康复服务综合评估中心。
地址:澳门西坟马路6号
电话:2836 7878
传真:2835 8573
电邮:pr@i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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