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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期手續
續期申請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時必須遞交下列文件(有關文件將不獲發還):
  1. 填妥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申請表(表格下載);
  2. 申請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
  3. 申請人彩色吋半或兩吋近照兩張;
  4. 住址證明副本(地址如沒有更改,無需遞交);
  5. 若申請由代理人代為提出時,尚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6. 若轉換新的代理人,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其他相關文件:經申請人簽署的授權聲明,或 / 及由該第三人簽署代申請人提出申請之理由的聲明,又或能證明該第三人與申請人存在相關代理關係的其他文件。
 
殘疾評估登記證申請表索取地點
社會工作局總部(澳門西墳馬路6號)
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澳門關閘馬路25號利達新邨第二期二樓)
各區社會工作中心
 
遞交途徑
  1. 親臨上述地點遞交;或
  2. 郵寄至澳門關閘馬路25號利達新邨第二期二樓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
地址:澳門西墳馬路6號
電話:2836 7878
傳真:2835 8573
電郵:pr@i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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