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者津贴先导计划(2022-2023)
一、 计划背景:
延续特区政府於2020年11月推出为期一年的 「照顾者津贴先导计划」,同时扩展发放对象的範围至符合要件的肢体残疾人士。
二、 计划期间:
接受申请期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 发放对象:
照顾者津贴的发放对象为被照顾者。
先导计划适用的被照顾者包括以下四类人士(详细要求请参阅章程):
(1)重度或极重度智力残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且该评估的有效期未逾;
(2) 重度或极重度自闭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且该评估的有效期未逾;
(3) 重度或极重度肢体残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且该评估的有效期未逾;
(4) 不能自行坐立的长期卧床人士。
四、 图文包:
五、 相关文件下载
名称 | Word | |
第90/2022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 -《照顾者津贴先导计划规章》 | ||
申请流程图 | ||
申请指引(适用於重度或极重度智力残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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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引(适用於重度或极重度自闭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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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引(适用於重度或极重度肢体残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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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引(适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长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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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更新资料表(适用於重度或极重度智力残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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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更新资料表(适用於重度或极重度自闭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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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更新资料表(适用於重度或极重度肢体残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级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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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更新资料表(适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长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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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交入息证明声明书 | ||
定期生活费声明书 | ||
取消申请、终止领取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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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照顾者身故而申领应收津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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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照顾者离澳、入住医院/住宿设施/监护设施通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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