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2022-2023)
一、 計劃背景:
延續特區政府於2020年11月推出為期一年的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同時擴展發放對象的範圍至符合要件的肢體殘疾人士。
二、 計劃期間:
接受申請期間: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 發放對象:
照顧者津貼的發放對象為被照顧者。
先導計劃適用的被照顧者包括以下四類人士(詳細要求請參閱章程):
(1)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2) 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3) 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
(4) 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四、 圖文包:
五、 相關文件下載
名稱 | Word | |
第90/202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規章》 | ||
申請流程圖 | ||
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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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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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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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指引(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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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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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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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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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更新資料表(適用於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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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交入息證明聲明書 | ||
定期生活費聲明書 | ||
取消申請、終止領取津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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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照顧者身故而申領應收津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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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照顧者離澳、入住醫院/住宿設施/監護設施通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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