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制構成
《2026至2035年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由「規劃綱領」、「行動計劃」、「監督協調及執行系統」和「評檢安排及監測機制」四個部分組成。
一.規劃綱領
二. 行動計劃
三. 監督協調及執行系統
四.評檢安排及監測機制
一.規劃綱領
由「身心康復」、「發展潛能」、「支援保障」、「共融環境」四大聚焦範疇為主軸,並透過其下15項政策類別組成,作為未來康復服務發展的政策方針。
| 聚焦範疇 | 政策類別 |
| 1. 身心康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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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發展潛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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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支援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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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共融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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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動計劃
新制訂的《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涵蓋十年時間,即2026至2025年,採用動態靈活佈局模式,先確定康復服務未來十年發展願景、總體目標與核心策略方向,再配合社會變遷、人口趨勢及持份者實際需求,每年滾動式制訂未來兩年的執行計劃,即2025年推出2026至2027年執行計劃,2026年推出2027至2028年執行計劃,如此類推,確保每項政策具備即時回應能力。
三. 監督協調及執行系統
由於行動計劃涉及各個部門和相關權限實體的不同職能,因此,「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將會設立跨部門的監督協調及執行系統,連結和整合各項具體工作。
四.評檢安排及監測機制
為持續跟進行動計劃的實施進展,「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將設立監測、評估及檢討機制,以便因應服務需求和社會情況的變遷,對各項政策及相關服務作出適時和適當的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