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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制構成
《2026至2035年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由「規劃綱領」、「行動計劃」、「監督協調及執行系統」和「評檢安排及監測機制」四個部分組成。
 
一.規劃綱領

由「身心康復」、「發展潛能」、「支援保障」、「共融環境」四大聚焦範疇為主軸,並透過其下15項政策類別組成,作為未來康復服務發展的政策方針。

聚焦範疇 政策類別
1. 身心康復
  1. 預防和鑑定
  2. 醫療康復
2. 發展潛能
  1. 學前訓練及托兒所
  2. 教育
  3. 工作就業和職業康復
  4. 康體及文藝活動
3. 支援保障
  1. 住宿照顧(院舍)
  2. 社區支援
  3. 社會保障
  4. 自助組織的發展
  5. 防災避險
4. 共融環境
  1. 住宿照顧(公共房屋)
  2. 無障礙建築、通道和交通
  3. 資訊及通訊科技應用
  4. 公眾教育
 

二. 行動計劃

新制訂的《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涵蓋十年時間,即2026至2025年,採用動態靈活佈局模式,先確定康復服務未來十年發展願景、總體目標與核心策略方向,再配合社會變遷、人口趨勢及持份者實際需求,每年滾動式制訂未來兩年的執行計劃,即2025年推出2026至2027年執行計劃,2026年推出2027至2028年執行計劃,如此類推,確保每項政策具備即時回應能力。


三. 監督協調及執行系統

由於行動計劃涉及各個部門和相關權限實體的不同職能,因此,「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將會設立跨部門的監督協調及執行系統,連結和整合各項具體工作。

 
四.評檢安排及監測機制

為持續跟進行動計劃的實施進展,「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將設立監測、評估及檢討機制,以便因應服務需求和社會情況的變遷,對各項政策及相關服務作出適時和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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