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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援助金家庭長者及殘疾人士購置手機資助計劃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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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援助金家庭長者及殘疾人士購置手機資助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的資助內容是什麼? 回答

    合資格的申請者在計劃申請期內先行墊支購買手機或搭配手機的優惠計劃,在完成申請程序並成功經過審批後,可獲本計劃資助單獨購買手機或搭配手機的優惠計劃中手機的費用,相關的資助金額上限為1,500澳門元。

  • 此計劃的對象為哪些人? 回答

    在計劃申請期內,當年年滿65歲的人士,或當年年滿18歲且持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人士,上述人士於購買手機或搭配手機的優惠計劃當日須具有社會工作局一般援助金受益人身份。

  • 如何申請? 回答

    申請者需備妥手機購買單據正本及副本、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援助金受益人認別咭副本、殘疾評估登記證副本(適用於殘疾人士)、代理人身份證副本(適用於代辦)及填妥的申請表,於申請期內前往任何一個申請地點提交申請,文件齊備即可進入審批程序,若需補交文件則須於提交申請翌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補交,逾期將影響審批結果。 而於提出申請日當日未滿18歲的人士,必須由其監護人作為代理人協助代辦申請。

  • 此計劃的申請期? 回答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申請地點有哪些? 回答

    申請地點共有以下7個:
    社會工作局總部(地址﹕澳門西墳馬路6號)
    中南區(沙梨頭)社會工作中心(地址﹕澳門提督馬路23-A號朗悅居1樓)
    北區(台山)社會工作中心(地址﹕澳門台山新街1至15號利達新邨第二期2樓)
    西北區(青洲)社會工作中心(地址﹕澳門青洲大馬路青洲災民中心1樓)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地址﹕澳門路環和諧大馬路20號居雅大廈第四座柏苑地下)
    氹仔及路環社會工作中心(氹仔分站)(地址﹕澳門氹仔地堡街泉福新邨第二期第五座地下AI)
    康復服務綜合評估中心(地址﹕澳門關閘馬路25號利達新邨第二期2樓)

  • 如未能親臨申請地點辦理申請,有其他辦法嗎? 回答

    申請者如未能親臨辦理申請,可授權由代理人代辦,申請者及代理人需於申請表的相關欄目填寫資料及簽名,並提交代理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如何得知申請結果? 回答

    社會工作局會於收齊申請文件日起計90日內向申請者發出信函通知審批結果。

  • 倘獲得資助,資助於何時發放? 回答

    資助款項會以申請者現時領取援助金的發放方式發放,例如銀行過戶或領取現金。而有關領款方式和發放日期會在信函中說明。

  • 此計劃包括在澳門以外的其他地方,例如內地或香港等地,或以網購形式購買手機嗎? 回答

    不可以。申請者必須於已在澳門財政局進行開業申報,且在本澳設有實體店鋪的商戶購買有關的手機。

  • 商戶發出的購買手機證明有什麼要求? 回答

    需清晰顯示商戶名稱、商戶地址、商戶電話、蓋上商戶印章、單據發出日期、手機的機身編號、手機價格及其他倘有的費用。申請者於辦理申請時須出示該購買單據正本以供核對。

  • 購買的手機價格金額如超過或不超過澳門幣1,500元,如何處理? 回答

    超出的金額須由申請者自行承擔,而未超過1,500澳門元則按實際支付的金額為限。

  • 購買手機時,可以選用搭配電訊商的月費優惠嗎? 回答

    可以。本計劃的資助項目包括單獨購買手機,以及購買搭配手機電訊優惠計劃中的手機費用。
    例子1: 手機原來價值2,000澳門元,在電訊商購買並選用某一月費計劃後,優惠後的手機價格為1,000澳門元,則本計劃資助1,000澳門元。
    例子2: 手機原來價值2,000澳門元,在電訊商預先繳付3,000澳門元月費即可免費獲贈手機,即手機價格為0澳門元,則不獲本計劃資助。

  • 如第一次申請不超過澳門幣1,500元,可以用餘額再購買另外一部嗎? 回答

    不可以。本計劃只會對申請者提供1次資助。

  • 如購買的手機價格不超過澳門幣1,500元,可以用餘額支付手機配件或其他費用嗎? 回答

    不可以。本計劃僅提供購買手機或搭配手機優惠計劃所產生的手機費用的一次性資助,而有關購買所產生的可退性押金和後續的其他支出項目,如手機配件、維修、相關通話費和數據流量費用等並不納入資助。





地址:澳門西墳馬路6號
電話:2836 7878
傳真:2835 8573
電郵:pr@i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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