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評估
社會工作局收到申請後,將會按照法定要求先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及遞交文件進行檢視,並會通知及逐步安排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前往指定地點,接受按照《殘疾分類分級的評估、登記及發證制度》規定的評估準則、工具及方法進行的殘疾評估。對於不符合條件或漏交文件者,社會工作局亦會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人。
地址:澳門西墳馬路6號 | 電話:2836 7878 | 傳真:2835 8573 | 電郵:pr@ias.gov.mo |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工作局 版權所有 © 2019 |
地址:澳門西墳馬路6號 |
電話:2836 7878 |
傳真:2835 8573 | 電郵:pr@ias.gov.mo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工作局 版權所有 © 2019 |